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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孟子》七篇解读 | 梁惠王篇(1.1)
作者:管理员    发布于:2019-01-01 10:03:31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【原文】

 

孟子见梁惠王。王曰:“叟!不远千里而来,亦将有以利吾国乎?”

 

孟子对曰:“王!何必曰利?亦有仁义而已矣。王曰,‘何以利吾国?’ 大夫曰,‘何以利吾家?’士庶人曰,‘何以利吾身?’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。万乘之国,弑其君者,必千乘之家;千乘之国,弑其君者,必百乘之家。万取千焉,千取百焉,不为不多矣。苟为后义而先利,不夺不餍。未有仁而遗⑩其亲者也,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。王亦曰仁义而已矣,何必曰利?”

——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

 

孟子从山东到河南,来见梁惠王。大梁在开封这一带。梁惠王说:“叟!不远千里而来,亦将有以利吾国乎?”“叟”代表老人家,指上了年纪的男子。这句话的意思是:老先生,您不远千里而来,为我的国家带来了什么有利的东西?梁惠王一上来就问了这句话,应该说符合我们前面在《列传》里面看到的时代的风气。他讲的“利吾国”,对我们国家有利的地方,其实是个特指,当时“以攻伐为贤”,富国强兵、合纵连衡,都是当时比较风行的,所以他讲的这个“利”实际上针对的应该是上面那些方面,你孟子在那些方面能给我的国家带来什么有利的见解。但是孟子没有具体说他是如何反对征伐,如何反对合纵连衡,而是一般性地讨论“义利”的关系。

 

“利”有一个对立面,在孟子看来是仁义,所以他回答说: “王!何必曰利?”干吗一上来就说利呢?这个利就是功利。“亦有仁义而已矣”,“亦”是只的意思,说我们只要讲仁义就够了。

 

孟子是给梁惠王所讲的功利问题中的利设置了一个对立面,就是仁义;用仁义和利这种矛盾、冲突和紧张来彰显他自己的主张。

 

王曰,“何以利吾国?”大夫曰,“何以利吾家? 士庶人曰,“何以利吾身?”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。

 

君王讲求怎么对自己的国有利,大夫讲求如何对自己的家有利。古代大夫的家不是我们今天的小家庭,是封建结构的一级, 一般是指卿大夫(封邑)的家。“士庶人”,士是贵族里面最低的 一层,庶人就是平民,他们也讲求怎样对他们自身有利。如果都是这样的话,这个国家就危险了。孟子举例子说:

 

万乘之国,弒其君者,必千乘之家;千乘之国,弒其君者, 必百乘之家。万取千焉,千取百焉,不为不多矣。苟为后义 而先利,不夺不餍。

 

“乘”,一辆兵车称为一乘,有万乘兵车的国家就是一个大国。如果上下都争夺利益的话,一个拥有雄厚兵力的万乘之国, 杀害国君的人一定出自千乘之家,即国君的下级;而千乘之国里杀害国君的人,必出自百乘之家。上下的秩序被完全破坏了,君主都被他的下级所弒,社会的政治和伦理秩序也随之完全受到破坏。

如果讲仁义,其功效是什么呢?“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,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”,以“仁”为先的人不会遗弃他的父母,重 “义”讲道德的人不会把他的君主置之于后而不顾。所以他做了个总结,“王亦曰仁义而已矣,何必曰利”,我们只谈仁义就可以了, 不必再讲什么利。

以上是1.1文本本身的内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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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下来我们对这一章的思想做一个简要分析:

 

第一点,如果我们要提炼这一章的思想,关键点应在于“苟为后义而先利,不夺不餍”。这是对后义而先利的一种批评和否定。由此我们也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:孟子支持的是先义而后利。虽然这一章没有正面提出先义后利,但可以说其中确实包含了这样的思想。后来《荀子》里面把这个话公开讲了出来:“先义而后利者荣。”

第二点,在这样一个价值观的表达中,其实孟子并不是否定利。在《孟子序说》里,有后代儒家思想家对《孟子》的解释,其中就包括理学家二程的解释。理学虽然产生于宋代,但理学家是特别重视《孟子》的,也特别重视《梁惠王上》所讲的义、利问题。程子说“君子未尝不欲利”,君子并不是对利益的欲求完全否定, “但专以利为心则有害”,你若把所有的心思都集中在利上,这是有害的。二程把孟子那个时代人一般的心态概括为“惟利是求”,孟子所讲的价值观并不是对利的完全否定,而是对“惟利是 求”的明确否定。

第三点,义和利,利就是功利,是自我的利益;义代表道德的原则。孟子虽然讲义、利,没讲公、私,但是 《孟子》的文本里面讲“何以利吾国”“何以利吾家”“何以利吾 身”,强调的都是“吾”,那个“吾”代表的就是私。所以宋明理学里把它归结到公与私,这从《孟子》的文本来讲也是有根据的。

由此,孟子所讲的利还不是一般意义上讲的功利,这个利直接指向私利。孟子认为这种对私利的追求就是社会动乱的根源。跟私利相对的,就是“为公”。因此,我们仔细分析, 利其实有不同的利,这里面有公利与私利之分,孟子着重讲的是完全以私利为自己行动和行为的第一指导原则的人。

如果将坚持为公、为民作为“义”,这个义就是我们一般讲的道义,是道德的原则。道德的原则如果跟私利相对来讲,当然就是要为公;如果从孟子的思想本身来讲,还应该包括为民。追求为公之利,追求为民之利,这个是孟子赞成的。孟子限于对话的语境,在这里没有明确地把他所有的思想,特别是为民的思想完全表达出来,但是他在后面都表达出来了。

 

解读专家

 

陈来,当代著名哲学家、哲学史家。现任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院长、清华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、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。兼任全国中国哲学史学会会长、中央文史馆馆员,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、中华朱子学会会长、国际儒学联合会副理事长、中国孟子研究院特聘儒学大家和学术委员会主任、复旦大学上海儒学院院长等。学术领域为中国哲学史,主要研究方向为儒家哲学、宋元明清理学、现代儒家哲学,其研究成果代表了目前本领域的世界领先水平。2015年曾在中央政治局第29次集体学习担任主讲人。著作多种,除三联书店出版的“陈来学术论著集”十二卷外,还有《孔夫子与现代世界》、《仁学本体论》、《从思想世界到历史世界》、《中华文明的核心价值》等。多部著作与论文被译为英文、日文、韩文。曾获得中国图书奖、国家图书奖、国家高等教育教学奖、思勉原创奖、孔子文化奖等多种奖项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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