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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孟子》七篇解读 | 梁惠王篇(2.7)
作者:管理员    发布于:2019-01-18 17:13:37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孟子见齐宣王,曰:所谓故国者,非谓有乔木之谓也,有世臣之谓也。王无亲臣矣,昔者所进,今日不知其亡也。

王曰:吾何以识其不才而舍之?

曰:国君进贤,如不得已,将使卑逾尊,疏逾戚,可不慎与?左右皆曰贤,未可也;诸大夫皆曰贤,未可也;国人皆曰贤,然后察之;见贤焉,然后用之。左右皆曰不可,勿听;诸大夫皆曰不可,勿听;国人皆曰不可,然后察之;见不可焉,然后去之。左右皆曰可杀,勿听;诸大夫皆曰可杀,勿听;国人皆曰可杀,然后察之;见可杀焉,然后杀之。故曰,国人杀之也。如此,然后可以为民父母。

——《孟子·梁惠王下》

所谓故国者,非谓有乔木之谓也,有世臣之谓也。王无亲臣矣,昔者所进,今日不知其亡也。

孟子讲,所谓历史悠久的国家(故就是历史悠久的意思),并不是宗庙里的树有多么古老,而是有世代承袭官职和俸禄的人。因为每个臣子负担的官职是不一样的。每个官职都是世袭的,这叫世臣。最高的官职是卿,那叫世卿。古代把这个制度叫世卿世禄,就是前面所讲的仕者世禄。孟子讲,故国的本质就是它有世臣、世卿。清华大学老校长梅贻琦先生曾套用这个话,说:所谓大学者,非谓有大楼之谓也,有大师之谓也。

王无亲臣矣,昔者所进,今日不知其亡也。

大王你现在的状况不太理想,为什么呢?你没有亲近的臣下;从前你提拔任用的人,现在都不知道到哪里去了。这是孟子对当时齐国政治的一种观察,他认为齐王手下没有了世代承袭官职的大臣。 很显然,齐宣王没有按照原来那个世官制度来任用大臣,而是提拔任用了很多新人。这些新人的家里原来不是世代做官的,当然,这些人被提拔的时候是有理由的,可是不久以后,他们又都不知去处了。可能是他们自己离开了,走掉了,也可能是大王不再任用他们。孟子不太满意这样的制度。

前面我们讲了,孟子还是肯定过去的世官制度的。他觉得世官制度的人事比较稳定。一个君主,他总要有能够为这个国家服务、负责的大臣。因为世官是世代为这个国家服务的,他们形成了这样的传统,有这样的意识。所以孟子觉得这样的制度是比较理想的。而他看到当时的齐国,世卿、世禄、世官的制度应该说都已经被破除得差不多了,宣王任用提拔的大多数臣下都不是出自世代为国家服务的大臣之家。所以孟子首先表明了自己的这个。

王曰:吾何以识其不才而舍之?

齐宣王问:我怎么能够识别这个人没有能力而不任用他?我想,宣王的意思应该也包括任用有才者。完整地讲,应该是我怎么才能够识别这个人有没有才能,以便任用他或不任用他。下面孟子就讲了一大段话回答这个问题。这一大段话,应该说是非常有意义的。

国君进贤,如不得已,将使卑逾尊,疏逾戚,可不慎与?

国君要识别人才,首先要慎重。进贤,就是任用和提拔人才的意思。因为在当时,世官制度已经被破坏了。原本是世代承袭的官位,现在要用一个新人,这新人的父辈祖辈不是做官的,那他就是卑。从卑上升为尊,从等级制度来讲,这叫做尊卑的变化,就是卑逾尊。春秋时代,这些世卿世官大部分都是国君的亲戚。 比方说,国君是长子,他继承了诸侯的大位,他的兄弟们就去任卿、大夫,甚至士。所以,从根源上来讲,这些世代做官的卿大夫他们都是亲戚。这就是宗法社会下的宗法政治。宗法社会有其共同的利益,所以君主和臣下,和国家之间,有一个凝聚力。但是,如果有一个人打仗立了功,这个人原来只是个士兵,别的什么都不是,因为立了战功,就这样被提拔上来了,比如担任了大夫,这时候就是疏逾戚。因为他跟国君没有血缘上的亲戚关系, 但是他担任的职务超越了跟国君有血缘关系的一些人。孟子看到,春秋战国之交以来整个社会政治发生了变化,出现了很多卑逾尊、疏逾戚的现象,这是必然的。因为国家的进步富强需要不断任用有用的人才,不能够局限在那个世卿世禄的框架里头。但同时他又觉得,这个一定要小心。从国家的人事制度来讲,孟子的思想应该说还是有保守的一面。

孟子虽然持谨慎态度,但就选拔任用的方法来讲,孟子还是有非常先进的理念:

左右皆曰贤,未可也;诸大夫皆曰贤,未可也;国人皆曰贤,然后察之;见贤焉,然后用之。

你亲近的那些臣子都说这个人很贤能,你还不能马上听从这些人的意见;各位大夫也说这个人很贤能,你也不能马上就决定任用这个人;国中普通的老百姓都说这个人是贤能的,在这种情况下,你还要去考察他;如果确实是这样,然后再任用他。国人皆曰贤,也就是民主推荐的情况下还要考察,这个理念非常先进。

左右皆曰不可,勿听;诸大夫皆曰不可,勿听;国人皆曰不可,然后察之;见不可焉,然后去之。

你左右的亲近臣下都说这个人不行,你不能贸然听信;各个主要的大臣都说这个人不行,你也不要马上下决断;普通百姓都说这个人不行,没有能力,或者不够贤明,那你就要去考察;如果确实是这样,你再免他的职。

左右皆曰可杀,勿听;诸大夫皆曰可杀,勿听;国人皆曰可杀,然后察之;见可杀焉,然后杀之。故曰,国人杀之也。

你左右最亲近的臣下都说这个人罪大恶极,可以杀,你不能听信;各位大夫都说这个人是可杀的,你也不要贸然听信;老百姓都说这个人可杀,你就要去考察;发现这个人确实罪大恶极,可杀,然后你才去杀。所以,杀一个人,要听取国人的意见,君主不能偏听偏信,要大家共同来参与意见。

如此,然后可以为民父母。

这是孟子的结论。

这一章的主题是讲选用贤才和罢免不贤不能之人。这跟当时的环境应该说有密切的关系。在春秋中期以前,大部分都是世官世禄,选用贤才和罢免人才的问题并不突出,很少出现。但是战国时代,这个问题越来越突出了。世官世禄的制度已经被破坏得很多了,更多的是选用贤才、罢免不贤之人。那么,用什么样的标准,用什么样的方法,经过什么程序?孟子在这里提的观念应该说是很先进的。

归根结底,孟子最重视民意在各种决策里面所发挥的作用,并且是决定性作用。从一般的任用罢免到刑杀,他都重视民意。 所以,他的这一套方法理念,归根到底,民意是最重要的一个基础。当然,征求意见的范围也非常大,左右近臣和诸大夫的意见都在征求之列,但最根本的那个层次还是民意。就孟子的民本思想来讲,这一章的重视民意比前面讲的,应该说是一个进步。前面孟子所讲的民本思想,更多地体现在保民、安民上,在经济政策上保障民生,如五亩之宅,树之以桑,五十者可以衣帛,保障人民生活的温饱。

但是我们从这一章可以看出,孟子的民本思想是全方位的,除了经济的层面,它还包括政治的层面。2.6里面就已经涉及君主本身的去留问题,这是政治的层面。一国之君的去留,要根据他能不能履行自己的责任义务。而这个义务的根本,根本的义务,就是爱护人民。这在2.5里面也有提及。在2.7里,从人事任用到生杀予夺的决定,都要以民意为根本依据。所以,这样的一种思想,是孟子前期重视经济层面的民本思想,进一步发展到同时重视政治层面的民本思想。所以是很有意义的。最后他说可以为民父母。在1.4里面孟子已经提出为民父母的思想。中国古代《诗经》和《尚书》里边也常见这一思想。但是在 1 • 4里面,是用这一思想来作政治批评,批评那些为民父母,却率领野兽来吃人的行政者。

从《梁惠王上》1.1开始,我们看到孟子的思想在不断深化。 从经济层面的为民父母,到贯穿整个政治、管理层面,这就赋予了他的为民父母思想一个新的内涵,政治民主的内涵。应该说这些思想里面,从2.6中关于受托的思想,到2.7重视民意的思想,都包含了民主思想的因素萌芽。

当然,其中也涉及孔子的思想。左右皆曰贤,未可也;诸大夫皆曰贤,未可也;国人皆曰贤,然后察之。《论语卫灵公》里面说:“众恶之,必察焉;众好之,必察焉。就是大家都很厌恶这个人,我要再去考察考察;大家都很喜欢这个人,我也要再去考察考察。从表面上看,这跟孟子的思想有相通的地方,但还是不一样。因为孔子思想更强调的是不要随顺大流,大家说怎么样就跟着怎么样,而要有自己独立的见解。但是孟子强调的是决策一定要尊重民意。不管是任用人才,还是法律的生杀,都要尊重民意,尊重国人皆日的意见。当然,国人皆曰以后,还是要考察。

解读专家

陈来,当代著名哲学家、哲学史家。现任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院长、清华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、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。兼任全国中国哲学史学会会长、中央文史馆馆员,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、中华朱子学会会长、国际儒学联合会副理事长、中国孟子研究院特聘儒学大家和学术委员会主任、复旦大学上海儒学院院长等。学术领域为中国哲学史,主要研究方向为儒家哲学、宋元明清理学、现代儒家哲学,其研究成果代表了目前本领域的世界领先水平。2015年曾在中央政治局第29次集体学习担任主讲人。著作多种,除三联书店出版的陈来学术论著集十二卷外,还有《孔夫子与现代世界》、《仁学本体论》、《从思想世界到历史世界》、《中华文明的核心价值》等。多部著作与论文被译为英文、日文、韩文。曾获得中国图书奖、国家图书奖、国家高等教育教学奖、思勉原创奖、孔子文化奖等多种奖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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