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孝道的现实意义(一)
作者:管理员    发布于:2016-07-01 17:30:07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    孝道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伦理思想的重要内容。这一特有的精神,是区别世界三大重要意识形态(佛教、基督教、伊斯兰教)的重要特点。自孔子倡导、曾子着力执行、孟子等后儒提倡与发展以来,它逐渐成为中华民族最重要的一项道德规范。一部《孝经》把孝道提高到“天之经也,地之义也,民之行也”的高度。有了孝,不但可以治天下、守宗庙、保爵位、“教民亲爱”,孝道还是“仁之本”。人人执行孝,便可防止犯上作乱。实际上孝道是产生于我国宗法制度下,维护小农经济的一种意识形态。由于它在维系人际关系、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有不少积极意义,时至今日仍有其应有的社会价值。

 

孝亲的内容

 

    为了对传统孝的思想批判地继承,首先要弄清孝的内容。从各种古籍综合来看,孝道应有八方面的内容。

 

1.养亲

    每个人的生命都来自父母,这是自然规律。父母对子女不但要花费大量财力,还要付出很大的精力。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无法用任何尺度来计算的,因此子女对父母理应尽孝。尤其是父母老了,已经不能给社会创造财富,甚至不能自立生存时,子女对父母更应尽孝。乌鸦反哺、羊羔跪乳,是禽兽的天性,儿子孝敬父母也应是天性。所谓天性,除包括生理上的因素外,更主要是心理上、情感上的因素。一般地说,子女孝敬父母起码是一种报恩行为,其实并不止于此。从深层次说,是子女对父母爱心的一种自然表露。如果孝亲只限于报恩行为,子女只能例行公事,显然不够,应以高标准要求。《孝经》中曾子说起孝来,认为“大者尊亲,其次弗辱,其下能养”。可知养亲是子女孝的最低标准。《孝经》中曾子说起孝来,认为“大者尊亲,其次弗辱,其下能养”。可知养亲是子女孝的最低标准。

 

2.关亲

    对父母奉养大都指物质方面,做子女的还要时时对父母关心、爱护。平时关心其寒温,按时对父母看望、问候,对年老的父母、身体不健康的父母乃至患病垂危的父母应加意关怀、体贴。《礼记》中要求“凡为人子之礼,冬温而夏清,昏定而晨省”。就是说冬天要使父母温暖,夏天要使父母凉爽,早晚探望问候。《论语》记孟武子问孝,孔子回答“父母唯其疾之忧”。听说父母生了病,做子女的心中无限担忧和挂心。子女都希望父母高寿,但随着父母年岁日高,身体越来越差,对此孔子饱含深情说出了这样的话:“父母之年,不可不知也。一则以喜,一则以惧。”当你知道父母年岁的时候,一方面为他们高龄而高兴,一方面又因为他们高龄,逐渐接近死亡而担忧。父母生了病,子女要亲尝汤药,找最好的医生诊治。“亲有疾,饮药,子先尝之。医不三世,不服其药。”年老的父母,总希望子女守在自己身边,便有“父母在,不远游”的说法。

 

3.敬亲

    子女对父母不但要奉养,要关心,更应对父母尊敬。因为人是有感情的,一个人不但有衣、食、住、行等生活上的需要,他们生在社会上,需要在社会上占有一定地位,即受到人们的尊敬。有一次,子游向孔子问孝时,孔子对他作了一番生动地回答:“今之孝者,是谓能养。至于犬马,皆能有养。不敬,何以别乎?”对家内的动物要养,对父母也要养。如果对父母只养不敬,那又和养动物有何不同呢?看来诙谐的一段话,道理何等深刻!在这一点上,曾子说得更加明确,他说“孝子有三,大孝尊亲”。当子女的要做到这一点,并不容易。当年子夏向孔子问孝时,孔子就说过“色难”。意思是说奉养父母容易,对年迈的父母一直和颜悦色却不容易。曾子曾经说过“孝子养老也,乐其心,不违其志”。不仅要养老,还要“乐其心,不违其志”。“乐其心”是从积极方面来说,子女应主动使父母心情快乐。“不违其志”是从消极方面来防止,这一点比前者难做,因为父母的“志”(志趣、习惯、理念、爱赠)和子女不一定一致,子女为了不违其志,往往放弃自己的“志”。两者都做到,父母才能时时感到心情舒畅。子女在这方面才算是尽了孝,有的子女让父母食“嗟来之食”,固然不好,有的子女对父母只是例行公事地奉养,表情很冷淡,情感不交流,父母也感到说不出来的不满足,这也是子女未尽到孝道的表现。

 

4.顺亲

    人们常说“孝顺”父母,“孝”后加一“顺”字,顺就是顺从父母的意志。父母时时会有一些愿望和要求(有的大,有的小),做子女的应该遵循他们的愿望和要求行事,而不要在思想上及行动上与其背道而驰。民间常说不孝之子,父母“叫他向东他向西,叫他打狗他撵鸡。”就是不顺。《论语》记“孟懿子问孝”,孔子回答“无违”。孔子对于孝敬父母这一说法十分重视,乃至过了几天,弟子樊迟为他驾车出门时,主动告诉樊迟这件事。当樊迟再向孔子回问“无违”包括什么内容时,孔子回答“生,事之以礼。死,葬之以礼,祭之以礼”,意思是顺从父母的意志,主要表现为一切依礼行事。孔子还说过“父在观其志,父没观其行,三年不改于父之道,可谓孝矣”。更进一步强调子女自己的志愿始终要和父母一致,不能轻易改变和违背。

 

5.礼亲

    能遵照父母的意愿行事是一方面,进一步要求按国家的标准行事,正是把孝纳入政治的范畴。《论语・为政》中有人问孔子为什么不从政,孔子引《书》中的话回答:“孝乎唯孝,友于兄弟,施于有政。”然后说“是亦为政,奚其为政”。我在家孝敬父母,友于兄弟,在社会的最基层中做出榜样。就是从事政治活动,这就对孝赋予明确的政治含义。例如曾子问孔子:“如果国君死去,殡了起来,又赶上父母之丧,应该如何对待呢?”孔子回答说:可以先在家里为父母守孝。一旦国君那里有事,就要立即前去,早晚守候在国君那里。就是说:国事大于家事,国丧大于家丧,依此对待父母也是尽孝。最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曾子病危中,一阵清醒时,忽然发现自己铺的席不合当时的礼制,便令儿子换过来。其子知道偶一搬动他就要送命,但曾子很严厉地用礼的标准训斥儿子,其子只好给他换了席。这一换,马上死了。古人赞扬他的死合于礼。

 

6.谏亲

    “天下没有不是的父母”,这是宋明以来儒学处于没落阶段,把一个孝字歪曲后变成愚孝的语言。孔子十分强调孝敬父母,遵照父母的意愿办事,但却有好事与坏事的区别,对坏事不应盲从。因为父母对一些问题往往认识不对,也不可避免地犯错误,如果子女任由父母的错误发展下去,那不是孝,而是不孝。《论语》中早就记载着孔子说“事父母几谏”的说法,发现父母有错误后,马上不停地(或多次)谏诤,使他们改正错误。当然,又有其局限性,后面是如果看见父母不同意(“见志不从”)时,应马上放弃自己的意见,恭恭敬敬地服从父母(“又敬不违”),虽然自己想不通,很忧愁,也不能怨恨他们(“劳而无怨”),孔子尽管这样说,但做起来却不一样。曾子耘瓜,误伤了瓜苗,其父操起大棍把他打得半死。曾子以为自己大孝,要孔子表扬他,孔子不但不表扬,还批评他一顿,告诉他小棍打可以挨,大棍打就应跑,如果把自己打死,不是陷父亲于不义吗?这种具体事情具体分析的做法,不是对父母盲从,是对曾子错误做法的批判。

 

7.光亲

   儒家的人生观就是一个人要积极入世,努力治世,对社会作出贡献。一个 人在立言、立功、立德方面,只要做出成绩来,使可以“扬名声,显父母。”《孝经》中记“身体肤发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,孝之始也;立身行道,扬名于后世,以显父母,孝之终也。”把子女立业为父母争光、光宗耀祖,放到孝的最高水平来看待。《孝经》中记孝有三个层次,除奉养作为最低要求外,中等的要求是“弗辱”,子女不要给父母带来侮辱,一个人做了坏事,连累了父母,乃是最大的不孝。孔了说那种“一朝之忿,忘其身,以及其亲”的人,凭一时气愤办了坏事,杀了人,犯了法,不但使自己得到应有的惩处,还连累了父母,正是最大的不孝。在过去,人们凡做一件大事,或下一番努力,都考虑到“上对得起祖宗,下对得起子孙”。正是要经得起历史的考验,在历史上留下好的轨迹。这不是一个人的事,是上及祖宗、父母,下及子孙后代,对整个家族有很大影响的事情。

 

8.延亲

    在社会上,不管是动植物或人类,繁殖后代都是天经地义的事,列宁把人类生儿育女划归社会上

“永恒的范畴”,即超时代、超阶级的一种本能。人类社会正是在人们不断生长繁衍中前进、发展。西方有上帝造人说,中国有伏羲、女娲婚配造人说。历朝历代从来重视人口的增长。生儿育女、延续后代,也是做子女应承担的义务。《孟子》中举出一个生动的例子。古代帝王舜“父瞽叟顽、母嚣、弟象傲。”对他很不好,甚至要杀他,舜到了30岁,还不叫他娶妻。因为他仁德,尧看中了舜,把两个女儿(娥皇、女英)嫁给了他,“舜不告而娶”,万章问老师当时孟子这是不是一个错误,孟子回答:“男女居室,人之大伦也。”舜如果告诉他父母,便不能娶,“则废人之大伦”,实际上正是对不起父母,所以不告。于是又有孟子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”的说法,赵岐注“于礼有不孝者三,谓阿意曲从,陷亲不义,一不孝也;家贫亲老,不为禄仕,二不孝也;不娶无子,绝先祖祀,三不孝也”。后世凡提到这段话,总是在“不娶无子”上做文章,大骂孟子重男轻女,实际上“子”即指后代(古时“女子”、“女公子”均指女孩子,亦以“子”称)。主要意思是生儿育女,延续后代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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